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书
- 尊敬的客户:
- 本政策是由北京鼎立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订和更新,适用于北京鼎立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或服务。
- 我们可能会依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或业务的调整对本政策进行更新,并通过官方网站通知您了解更新后的内容。您有权拒绝同意变更后的内容,但您需知悉,拒绝同意可能导致您无法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无法达到预定的服务效果。
-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客服电话010-85188825,或客服邮箱service@dlbxjj.com联系我们。
- 一、个人信息处理的机构基本情况
- (一)名称:北京鼎立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第14层08号;
- (三)经营区域: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
- 您应了解并同意,为了实现保险服务,您的个人信息会同步被保险公司收集,请注意查看相关投保页面的提示并妥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 二、个人信息的处理
- (一)处理目的及方式: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人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 (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为了完成保险投保,您需要提供投保人以及(或者)被保险人的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以及与投保标的有关的信息;为了使用保险理赔,您需要提供被保险人的姓名、证件号码以及投保标的相关的信息;如果您需要查询保单,您需要提供被保险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如果您要实现支付,第三方支付账号信息(比如支付宝/微信账户名、银行卡账户信息)、订单支付相关信息、订单安全相关设备信息及反洗钱法律要求的必要信息。具体可参照线上产品的具体规则。
- (三)保存期限:根据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 三、个人行使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 (一)您享有个人信息使用的知情、授权和撤销的权利;
- (二)授权与撤销:通过官网公布的链接或客服电话,进行业务办理。其中,撤销申请书,确认签字后,公司将清除个人信息,不予留存,我们将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查询服务。
- 受理流程:
- 1.授权:
- 如果您是通过线下方式购买我们的保险产品或服务,您需要签署个人信息授权书,我们会留档您的授权书原件;
- 如果您是通过线上渠道购买我们的保险产品或服务,为服务的高效和便捷,您在相关页面填写个人信息的行为视为您授权我们为实现服务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另行签署授权书。
- 2.撤销
- (1)无论您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使用我们的服务或产品,当您需要撤销我们对您个人信息处理的授权,您需要拨打客服电话—查询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撤销申请书—确认签字—发送客服邮箱service@dlbxjj.com—公司留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2)您应当了解并同意,一旦保单生成,与保单相关的个人信息将无法撤销,但我司已采取符合行业标准、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的信息,防止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 四、我们如何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 (一)共享
- 1.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 2.为您提供您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必要的情况下共享:若您通过我们购买产品或服务,我们可能委托授权合作伙伴为您提供某些产品或服务,合作伙伴会共享为您提供服务所必要的订单信息、账户信息、支付信息等。我们仅会出于本政策声明的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信息,授权合作伙伴只能接触到其履行职责所需信息,且不能将此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 3.与关联公司间共享:为持续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共享信息只限于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政策的约束。
- (二)转让
-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 2.在我们自身或我们的合作伙伴发生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或其他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如果信息的使用形式和目的发生变化,我们会要求新公司再次征求您同意授权。
- (三)公开披露
-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 1.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 2.基于法律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 3.因需要对违规账号、欺诈行为等进行处罚公告的。
- 但即使是在上述情况下,我们也会在收到公开披露申请后第一时间且审慎审查其正当性、合理性、合法性,并在公开披露时和公开披露后采取最严格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和手段对其进行保护。
- (四)例外
- 但您需知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出现以下情形,我们无需征得您任何形式的同意而对外提供您的信息:
-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裁判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 4.出于维护您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很难获得您明确同意的;
- 5.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渠道中收集的信息,比如,新闻报道、政府公开信息、法院公示等;
- 6.根据您的服务需求或签约、履约要求所必需的;
- 7.我们运维所必需的,比如,故障处置、系统升级等;
- 8.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争议解决
- 本政策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任何因本政策以及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事宜引起的争议,您同意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 六、本政策如何更新
- (一)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会根据产品或服务的更新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更新本政策的有关条款并通过在显著位置提示或向您发送推送消息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更新后的政策内容的约束。
- (二)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 2.我们在股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 5.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的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 6.经专业机构或主管部门评定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存在高风险时。
- (三)您可以通过点击官网—个人信息处理随时查看最新的政策内容。
- 七、特殊说明事项
- (一)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的个人信息
-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主要面向年满18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如您为未成年人或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建议您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告知受,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 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或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者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对于经父母同意而收集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如果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 (二)我们如何处理个人信息的敏感信息
- 我们对于收集到的敏感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内容,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将对以上敏感信息设置查看权限等级,收到个人敏感信息撤回申请后 ,在不影响产品和服务继续使用的情况下,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 重要事项:您进入本网址及浏览其任何网页,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上述条款。谢谢选择北京鼎立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Q&A
- 问:个人信息主要的用途?
- 答: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人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 问:如何撤销已授权使用的个人信息?
- 答:您可以通过官网——个人信息处理栏目,下载个人信息撤销申请书,确认签字后发送客服邮箱service@dlbxjj.com,我司清除个人信息,不予保留,申请书我司留档。
- 问:如何了解到最新的个人信息政策?
- 答:您可以通过点击官网—个人信息处理随时查看最新的政策内容。
- 问: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 答: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主要面向年满18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如您为未成年人或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建议您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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