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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委托我司代办保险业务,本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要求,本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只有持《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您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出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并可通过登录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业务人员持证情况(http://iir.circ.gov.cn/model/zxgg/index/)。
三、请仔细阅读保险业务中相关的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退保损失等,并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地讲解。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经纪机构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公司已按《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投保了职业责任保险。
六、通常情况下,本公司仅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不向您收取任何服务费用,除非另行向您做特别说明。
七、本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如果您发现本公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本公司投诉(电话:(010)63106637),也可向保监局或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反映。
九、办理业务所以材料及保单验证等信息,请参考具体产品页的相关说明。
十、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